2020年08月22日 栏目首页
契税税收优惠
1.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出售给职工的公有制单位的集资建成或单位购买的普通住房比照)。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2.财政部规定其他减免契税的项目
(1)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
(2)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4)已缴纳契税的购房者,权属变更前退房的,退税,变更后退房的,不退税。
(5)公租房经管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契税。
(6)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7)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8)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可依法减免契税的有( )。
A.某市人民医院购买的医疗大楼
B.老王承受一片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果园
C.小红家为改善住房条件而新买的商品房
D.某大厦刚收购的营业大楼
「正确答案」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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