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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科目《税法一》:车辆购置税

2021年04月01日 栏目首页

[NT:PAGE=概述和纳税人$]

一、概述

1、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的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车辆购置税法》,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特点:

1.征收范围有限

2.征收环节单一

3.征税目的特定

4.采取价外征收

二、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并使用)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三、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1、征税对象

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提示】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2、征税范围

指在境内购置(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具体包括:

1.购买自用;2.进口自用;3.受赠使用;4.自产自用;5.获奖自用;6.其他自用

[NT:PAGE=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取得方式

计税价格

(一)

购买自用

购买应税车辆而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

进口自用

进口小汽车: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进口大卡车、大客车: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三)

自产自用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四)

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

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提示1】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提示2】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提示1】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提示2】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注意】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NT:PAGE=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6-1】张某2019年12月8曰从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辆轿车供自己使用,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含增值税车价款113000元。另支付车辆装饰费25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答案及解析】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

(1)计税价格=113000÷(1+13%)=100000(元)。

(2)应纳税额=100000×10%=10000(元)。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贸易公司2020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公司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小轿车关税税率为28%,消费税税率为9%)

A.7.03

B.5.00

C.7.50

D.10.55

【答案】A

【解析】虽然贸易公司进口小轿车11辆,但是只对其自用的2辆计征车辆购置税。抵债的小轿车由取得小轿车使用的一方纳税,汽车贸易公司不纳税;已售的小轿车由购买使用方纳税。因此,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2×(25+25×28%)÷(1-9%)×10%=7.03(万元)。

三、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单选题】2019年12月,某汽车制造公司将自产小汽车3辆奖励给职工个人。2辆移送业务部门使用。小汽车生产成本为53500元/辆。市场上同类型车辆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8000元/辆。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2018年改编)

A.10700

B.26750

C.34000

D.13600

【答案】D

【解析】自产自用应税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68000×2×10%=13600(元)。

(二)获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6-4】2019年8月王某在某公司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获得一辆微型汽车,举办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为68700元。计算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纳税人从各种奖励方式中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68700×10%=6870(元)。

[NT:PAGE=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减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法定减免税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免税。(黑牌)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白牌)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税。(白牌)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税。

(二)其他减免税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税。

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3.对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指标管理。

包括“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流动医疗车辆;防汛专用车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

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税。

5.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税。

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税。

8.农用三轮车免税。

(三)减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提示】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示1】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提示2】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二、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具体规定

[NT:PAGE=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一)征税车辆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提示1】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提示2】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车辆的最终消费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

三、纳税地点

1.购置应税车辆: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

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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