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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社局:发放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栏目首页

关于发放2021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2021年11月3日起发放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清远考区报名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网上申请邮寄领取。

1.现场领取。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

2.申请邮寄。证书持有人本人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182.92.48.72:82),进入“证书邮寄”业务选择相应考试项目后提交邮寄申请。证书一般在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出(邮寄费用到付)。

四、现场发放时间:2021年11月3日起,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如需在非工作日领取的,请提前半小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五、现场发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1106室。

六、咨询电话:3385515。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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