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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注销注册的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03月06日 栏目首页

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事单位、各类注册人员:

为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住建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在我区内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人员开通了快捷注销业务,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人员,应及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凡属于注册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各类注册人员,在自查自纠阶段申请注销注册的,请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3号窗口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书及注册人员与注册企业的解聘合同或离职证明。如注册人员与注册企业有劳务关系纠纷的,应提供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咨询电话:0891-6831320;13638991730。

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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