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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二十批申请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示

2018年11月08日 栏目首页

关于2018年第二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宁兆轲等90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朱小军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黄季阳等9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孙云君等13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尤天宇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汪武等3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张旭等17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宁兆轲等90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黄季阳等9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孙云君等13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汪武等3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张旭等17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6.朱小军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7.尤天宇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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