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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4年04月17日 栏目首页

华南师范大学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专业学位代码:420100  教育硕士学位类别名称:教育硕士
  二、我校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名称(及代码)
  教育管理(代码:420101)、学科教学(思政) (代码:420102)、学科教学(语文)(代码:420103)、学科教学(数学)(代码:420104)、学科教学(物理)(代码:420105)、学科教学(化学)(代码:420106)、学科教学(生物)(代码:420107)、学科教学(英语)(代码:420108)、学科教学(历史)(代码:420109)、学科教学(地理)(代码:420110)、现代教育技术(代码:420114)、小学教育(代码:420115)、心理健康教育(代码:待定)等13个学科领域。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三年。我校学制一般为三年。对于个别学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学习,可适当延长学制,为3至6年。
  学习方式:
  1、数学、英语等2 个专业在第一学年脱产一个学期学习,其余学期利用寒暑假学习。
  2、思政、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9个专业利用前两年的寒暑假加第一学年上下半年各脱产半个月集中到校学习。
  3、生物专业利用前两年的寒暑假加第一学年上下半年各脱产半个月集中到校学习,第三年脱产两个月到校撰写论文。
  4、语文专业采取三种学习方式:
  ⑴第一学年脱产一个学期学习,其余学期利用寒暑假学习。
  ⑵利用前两年的寒暑假集中到校学习,第三年脱产两个月到校撰写论文。
  ⑶第一学年每周三、周日回校上课,其余利用寒暑假学习,第三学年脱产两个月回校写论文。
  四、学位授予
  对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全国教育硕士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分为: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摄像→资格审查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六个步骤。请确认本人所填信息是否正确、真实有效。
  1、资格自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本简章所列第一点)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5日,网址为:xwb.gdhed.edu.cn。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获得网报编号并生成“资格审查样表”才为网报成功。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并摄像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2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现场确认点所在城市即为考点所在城市,现场确认地点为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名点, 我省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
  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网报编号(“资格审查样表”)、本人有效证件、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本人须亲自到现场交纳报名费用和采集图像信息。
  在本省报名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后再到我校缴纳专业基础课报考费用30元;未交此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基础课考试,没有录取资格。缴纳专业基础课报考费的时间与现场确认时间相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会议室(研究生处楼303室)。
  外省考生可在当地报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省学位办;可将专业基础课报考费用30元于2008年9月汇款到我办。
  4、资格审查表加盖公章: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及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5、准考证发放
  在我省报考的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将由广东省学位办于考试前公布在报名网站(xwb.gdhed.edu.cn)上,请考生务必于10月24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准考证上注明),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我办亦不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持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连同大学本科毕业证(若有学士学位证须附加)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的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录取前、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约为2009年1月),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届时会在我办主页公布。
  外省考生务必请于9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考生考英语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联考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版)。
  教育学、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版)
  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我校书店购买(陶行知塑像对面,建行隔壁,电话:85213959)。
  2、专业基础课:一门,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考试科目详情请见附表。
  3、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时考核。
  (二)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含教育学、英语、心理学、专业基础课)。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七、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其本人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学费: 18000元(分三个学年交清)。{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教研员和干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可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助学费,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申请事宜请与当地市教育局联系。}
  3、考生应尽量报考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E—mail : 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招生专业(方向)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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