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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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5年有限性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4年04月16日 栏目首页

天津市2005年有限性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市委决定,面向社会有限性公开选拔9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市体育局副局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文化局副局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要求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副处级职务满4年的干部。
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驻津单位具有相当任职资历的干部。
(2)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即195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
(5)报考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报考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副主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5个职位的人员,可以是中共党员干部,也可以是非中共党员干部;市教委副主任、市文化局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体育局副局长4个职位为定向选拔党外干部,报考人员应是非中共党员干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命与培训的程序进行。
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市委各部委和各区县委组干部门公开组织推荐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拟选拔的职位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6(低于此比例的职位,取消公开选拔);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取前5名参加面试;每个职位面试成绩前3名列入考察范围。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用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进行任前公示;通过公示者,按照法定程序任职;经任前培训后,试用上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
笔试以申论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对应试者的知识、能力、个性特征和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
笔试、面试成绩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市委各部委干部处,区县党委组织部,市级国家机关、市级审判检察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公选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市委各部委干部处对所属单位(含驻津单位)上报的初审合格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市委各部委干部处将本系统、各区县委组织部将本地区的报考人员报名汇总表以及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于11月11日之前一并送市公选办。
每位报考人员可以报两个职位,只参加其中一个职位的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市公选办对其所报职位的调整。
六、公选监督及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市公选办办公地点:本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市委党校育良园。联系电话:23679000,邮政编码:300191。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监督组的监督电话:12380
(上午8:30-12:00,下午1:00-6:00,周六、日休息)。
 
天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05年10月28日
请两区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于11月8日前到工委组织部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许宝玉;联系电话:25202782 

附:天津市有限性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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