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收起

沈阳市委宣传部处级领导岗位公开选拔公告

2014年04月16日 栏目首页

沈阳市委宣传部处级领导岗位公开选拔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宣传文化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宣传文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岗位和人数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文化艺术处处长(或副处长)各1名,共计2名。

  二、公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即:

  1.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正科级岗位需有3年以上任职经历;

  2.现担任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理论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选拔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理论工作实践经历;在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署名理论文章3篇以上。

  7.文化艺术处处长(或副处长)岗位选拔人选,应具有5年以上文学艺术工作实践经历;在省、市文学艺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公开选拔的范围

  凡持有沈阳户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统一组织,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7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竞职演讲、答辩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4.统一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任用意见,提请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

  6.决定任用。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决定任职的人选,在全社会公示一周。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空缺。

  7.试用与任命。根据公示结果,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决定任职。初次任职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名手续和方法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本人专业成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于2009年2月21日12时至16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至2月20日8时30分至17时。

  2.报名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综合楼B座502室。

  3.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22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纪委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在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咨询。电话:024-8677007081586767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2009年2月18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选网  公选论坛  公务员在线题库

考生必看
考试介绍 考试时间 今日热点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公共课目 专业科目 流程方式 面试测评
网络课堂 更多
立即购买课程 APP观看下一节
相关推荐 更多
电脑版 投诉平台

首页

课程

题库

图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