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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告

2023年08月22日 栏目首页

关于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告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我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初审工作按照成绩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见附件1);资格终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23年度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附件2、3)。

二、审核时间、方式

(一)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8日18:00。

(二)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1.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将审核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指定资格审核邮箱中。

2.审核结束后,各资格审核单位将初审材料汇总,于8月31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进行资格终审。

3.9月5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移交“资格审核总结”和“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审核所需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初审须上传以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身份证正、反面,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或社保缴费凭据)。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四)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5)。

(五)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上传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证书;报考二级注册计量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上传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

四、审核依据标准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执行。

五、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各资格审核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人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查验考生提交的材料,并对审核结果负责。要及时将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到每位被审核人员。

(三)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应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上传材料应为原件扫描的电子文件,且清晰可辨、齐全完整。

(四)资格审核人员所属单位应对资格审核对象所填写《资格考试审核表》中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复核,情况属实的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核人员请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材料,逾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审核期间请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接听审核单位电话、查看手机短信或邮箱信息。

(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附件:1.各市初审部门资格审核邮箱及联系方式

2.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 资格考试审核表

5. 工作年限承诺书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附件1:各市初审部门资格审核邮箱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附件2:一级注册计量师合格人员花名表.xlsx

附件:附件3:二级注册计量师合格人员花名表.xlsx

附件:附件4:资格考试审核表.docx

附件:附件5: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

来源:

https://scjgj.shanxi.gov.cn/zwgk/jgfl/gstg/202308/t20230818_9150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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