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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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2年08月08日 栏目首页

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尊敬的申请人:

天津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完成,现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

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确认时选择“证书邮寄”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8月8日起通过邮政EMS到付形式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派送人员将在送达时按照EMS规定的运费标准收取费用。由于不同地区EMS邮寄的时效性不同,请您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证书。

(二)现场自取

1.时间地点

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确认时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定于8月9日—8月12日在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右侧A厅40号综合出件窗口发放证书。为保障您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也为避免让您长时间等待,我们为您分配了领取证书的时间段,将于8月8日前向您发送短信通知,请您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段领取。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地铁站C口步行420米,联系电话:022-23540149、022-23540113;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进入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后,请您先在大厅右侧服务台领取预约号,按照预约号的顺序进行领取。如不能在通知的时间段领取的,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说明情况,另行预约领取时间。

2.须携带的材料

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他人代领的,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代领人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双方信息(模板见附件1)。

3.防疫要求

请申请人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暂缓领取,请另行预约领取时间。

(三)其他事宜

1.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2.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22-23540149、022-23540113。各区级认定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相应认定机构通知公告,联系方式和网站(公众号)见附件2。

特此通知。

市教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附件1.委托书.doc

附件2.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

原文链接:http://www.tjgspx.cn/content6g59.html?newsTypeID=17&ID=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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