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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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网:2022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10日-18日

2022年03月10日 栏目首页

【摘要】广东2022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4:00,缴费时间是2022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6日9:00-6月10日17:00,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广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以下简称《考试服务说明》)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2.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日期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日期相一致。

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1.5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长由3小时调整为2.5小时。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2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考1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五)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2)执行。

(六)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123.56.228.71/。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4: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7:00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下载并使用报名平台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平台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考试服务说明》的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51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6月6日9:00-6月10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打印准考证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9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精神,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合格证明。

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相关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

附件:1.关于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2.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3.《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4.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关于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一、考试时间

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专业在6月11日设考,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在6月12日设考。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日期与考生选定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一致。

3、每科目考试时间较2021年均缩短半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1.5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长由3小时调整为2.5小时。

二、考试费用

由于考试时长缩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61元调整为每人每科51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收费标准仍为每人51元。

三、合格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继续按照2021年标准确定,即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附件2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附件3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4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部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

0750-3873700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阳江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6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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