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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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通告

2021年09月14日 栏目首页

关于申报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未被允许参考情况登记的通告 

报考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莆田考区仅需申报第一科),因考区疫情防控需要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请你们于9月14日至9月24日内向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邮件申报,以便审核办理报名费用退款及2020年成绩合格科目相应延期等有关工作。具体申报材料发送至所属考区电子邮箱(见附表),格式如下:

邮件标题:××(考区)××(考生姓名)未参考情况申报。

正文内容: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未被允许正常参加考试的具体原因:××××

未参考科目名称、准考证号:××××

附件:考生本人“八闽健康码”页面截图(需含姓名、身份证号、已核验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命名为××(考区)××(考生姓名)行程卡.jpg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见附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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