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收起

2021年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考点8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020年11月19日 栏目首页

考点8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担保足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同、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小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编辑推荐: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指导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报考?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点击查看>>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这样学习更高效!

考生必看
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报考提醒 考试大纲 合格标准 考试用书
精品课程 更多
网络课堂 更多
立即购买课程 APP观看下一节
相关推荐 更多
电脑版 投诉平台

首页

课程

题库

图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