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1日 栏目首页
维护不动产权益的测绘管理制度
(1)不动产权属测绘制度
测量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其他附着物的权属界址线,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属界线的界址点、界址线或者提供的有关登记资料和附图进行。
(2)地籍测绘制度
①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地籍测绘规划。
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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