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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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法厅:2019年法律职业证书4月13日起发放

2020年04月14日 栏目首页

2019年法律职业证书今日起发放

自4月13日开始,我省11个地市将集中发放2019年第一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各地严格遵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证书颁发工作规定,采取网上预约、现场疏导,避免人群聚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一、提前告知,回应关切。3月中旬,各市司法局通过“两微一端”等官方媒体对证书发放工作进行预通知,并及时开通咨询电话,主动回应考生关切。

二、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各市司法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具体要求,就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确保各个细节落到实处。

三、网上预约,避免聚集。各地有效运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为考生开通预约服务;集中安排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发放,按照证书颁发流程,预计单次办结时间,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颁证现场进行分区管理,严格执行入场人员测温、亮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的规定,合理安排人员间距,对现场秩序进行实时疏导和管理。同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每日健康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不得带病和在医学观察期上岗。

四、考虑周全,创新服务。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的规定,各地在确保每位考生知晓集中颁证事宜的同时,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预约其他时间,随来随领。舟山等地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不仅为考生定制了领证提示单,对证书备案做了温馨提醒,还会同市律师协会提前进行全市律所招聘实习律师信息的摸底工作,在“舟山律协”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实现领证人员和律所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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