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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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公告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栏目首页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23号公告,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12月16日公布,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和152分。

我区考生从12月16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15日至3月1日登陆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规定要求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审核

(一)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于2020年3月4日至3月15日对提出申请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于2019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网上申请的,在2020年3月4日至3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盟市农牧局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将于2020年3月1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官网(http://nmt.nmg.gov.cn/)公示审核结果。

五、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和申请补发证书的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30日(节假日休息)。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选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补发证书人员证书领取地点为盟市申请地),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当地领取。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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