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考试
收起

重庆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2019年12月03日 栏目首页

重庆市司法局公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2019年11月29日司法部公告(第11号),现就重庆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分数核查

(一)成绩公布。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提交分数核查书面申请以及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报名地司法局:万州区司法局、黔江区司法局、涪陵区司法局、渝中区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沙坪坝区司法局、九龙坡区司法局、南岸区司法局、北碚区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永川区司法局。

书面申请内容: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19年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户籍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放宽地方的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

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受理。

现场受理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

2019年参加主观题考试的申请人应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重庆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在重庆市内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时户籍在重庆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在重庆市外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申请人应到网上申请时确认的申领地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涪陵区司法局或黔江区司法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申请材料,书面申请中要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承诺。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涪陵区司法局提交,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户籍的申请人向黔江区司法局提交。

申请人应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退回申请人。

报名地司法局或申领地司法局在接受申请材料时,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对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的, 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因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户籍等重要信息填写错误或有变更的, 应向报名地或申领地司法局提交信息勘误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17位或18位毕业证书编号。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请人因出国留学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时,除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四)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五)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见2019年11月29日司法部公告(第11号)。

咨询电话:67086070,67086071。

2019年11月29日


考生必看
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证书管理 实施办法
网络课堂 更多
立即购买课程 APP观看下一节
相关推荐 更多
电脑版 投诉平台

首页

课程

题库

图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