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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经:2019年第十四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2019年06月17日 栏目首页

关于2019年第十四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第14号)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商伟等22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杨小芳等3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冯树英等3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肖静宇等41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王鑫等1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袁媛等1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胡瑞琦等1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第14批经纪人登记名单-附件1.xls

2.2019年第14批协理登记名单-附件2.xls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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