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考试
收起

福建2018下法律资格考试成绩异议申请核查公告

2018年12月05日 栏目首页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异议申请核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7号),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福建省司法厅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在福建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成绩核查申请人可于11月30日至12月14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到我省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核查手续,不得委托代办。

我省各考区及省厅联系电话: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3759062

宁德市:0593-2830118 莆田市:0594-2697027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2800661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630165

福建省:0591-83770270、83785711、83714840

福建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30日

相关推荐:

2018年各省法律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1月30日公布

考生必看
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证书管理 实施办法
网络课堂 更多
立即购买课程 APP观看下一节
相关推荐 更多
电脑版 投诉平台

首页

课程

题库

图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