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
收起

中国房地产经纪人:2018年第四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2018年02月09日 栏目首页

关于2018年第四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第4号)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由宗波等2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梁嘉敏等134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2),叶旺等2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附件3),张晓虞等1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附件4)。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王悯等3人符合注销登记条件(附件5),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3.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人员名单

4.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人员名单

5.房地产经纪人注销登记人员名单

2018年第4号经纪人登记公告附件.xls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18年2月8日

编辑推荐: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课程辅导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历年真题整理回顾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最新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

考生必看
考试介绍 考试政策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 免考条件 考试用书 考试办法 合格标准
精品课程 更多
网络课堂 更多
立即购买课程 APP观看下一节
相关推荐 更多
电脑版 投诉平台

首页

课程

题库

图书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