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18日 栏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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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
1.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规定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2.关于保修期义务的规定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在保修期限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建设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建设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
3.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扣留每期工程进度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 94号)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有些地方和行业根据自身特点也规定了相应的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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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阶段的主要工作
工程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回访
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及时征求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意见,及时发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协调联系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监理单位应单独或通过建设单位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到达现场抢修。
(3)界定责任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于质量缺陷责任进行界定。首先应界定是否是使用不当责任,如果是使用者责任,施工单位修复的费用应由使用者承担;如果不是使用者责任,应界定是施工责任还是材料缺陷,该缺陷部位的施工方的具体情况。分清情况,按施工合同约定合理界定责任方。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4)督促维修
施工单位对于质量缺陷的维修过程,监理单位应予监督,合格后应予以签认。
(5)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保修完成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于保修工作千差万别,监理单位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工作量决定保修期间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根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具体决定工作方式和资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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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按照现行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扣留每期工程进度款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A. 1%
B. 3%
C. 5%
D. 10%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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