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30日 栏目首页
关于2018年第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张兰艳等4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张彦彦等81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祝虹煜等7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易丹等8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王树盛等6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 张兰艳等43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 张彦彦等81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祝虹煜等7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易丹等80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王树盛等6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