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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读:环保问题

2014年01月26日 栏目首页

2009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读:环保问题

  2009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序幕已经拉开,广大考生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在此关键时刻,通过对历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的研究归纳、总结了十大热点问题供广大考试备考参考。

  本篇为环保问题相关资料。

  一、重庆市2007年环保“四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通过实施“蓝天行动”,主城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2007年主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9天,较2006年增加2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较2006年下降2.7、12.2和6.4个百分点。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从2000年的4.69下降为2.71,为开展空气质量日报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通过实施“碧水行动”,确保了库区水环境安全。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68%,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2007年,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100%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国控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

  三是通过实施“绿地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20%。3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北碚区已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专家验收。璧山县青杠街道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优美镇,万州区武陵镇、璧山县大路镇和涪陵区大木乡创建成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

  四是通过实施“宁静行动”,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全市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99.29平方公里,累计建成440.14平方公里。涪陵区、南岸区、北碚区等建成30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2007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0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二、重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7年10月26日,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在凯源宾馆主持召开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分局和相关局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重庆市普查办副主任周谐介绍了《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渝北区环保局局长郭义介绍了普查试点的经验,潼南县普查办副主任夏波代表非试点单位交流了普查员选聘和污染源清查的工作经验。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要求全市环保系统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抓好普查工作:

  一是保障污染源普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是抓好普查对象清查、重点源监测、普查培训“三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关注污染源普查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普查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建立全市普查联络员网络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重庆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一)确定一个目标

  到2010年,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三类标准;主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余区县达到95%以上;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减少11.9%和11.2%,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

  (二)建立统筹城乡环保的管理体制

  以统筹城乡环保为核心,建立城市和农村环保均衡发展、污染共同防治的体制和机制。要完善市和区县两级环保队伍,组建市、区县、乡镇环保部门的农村环保管理机构,在重点建制镇设立环保所,中心镇设立环保员并纳入区县环保局编制管理,开展乡镇专职、村及社区兼职环保队伍试点。

  (三)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制度

  制定了《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了总量排放台帐和指标台帐,并建立了凭证式管理的污染物总量减排动态管理系统;制定了污染物减排削减计划,全市有95家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共计136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了总量减排调度和通报制度;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评先”、“一票否决”的内容。

  (四)全面实施环保“四大行动”

  完善了“四大行动”绩效评估,调整“四大行动”的目标、任务,修订《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两翼”的生态保护和“一圈”的污染防治。“两翼”以“碧水行动”和“绿地行动”为重点,“一圈”以“蓝天行动”和“宁静行动”为重点,增添工作措施,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五)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新修订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条例》法律责任规定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

  二是在全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了165米蓄水固体废物清理的准备工作;督促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筛选并制定了28家重点危化品从业单位的信息和应急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搬迁企业原址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

  截至2007年10月底,重庆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Ⅱ级天数为254天(83.6%),比去年同期多3天;1~10月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1~10月国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重庆市2007年上半年不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

  一是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历时6年,于2007年5月18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9月1日施行。该《条例》从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对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及现场检查、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法律责任规定比较详细,处罚规定有重大突破和创设。此外,《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完成,已提交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开展了《重庆市燃煤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办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围绕饮用水源、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旧轮胎土法炼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危险废物污染专项整治。此次行动出动800余人次对全市82个国控重点污染源、51家污水处理厂、35个工业园区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重庆市五项要求确保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顺利实施

  重庆市组织召开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四期蓄水库底清理实施计划审查工作会议。会议对各相关区县四期清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清理数量与中国环科院核定的数据保持一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遗漏点位如实上报;

  二是生活垃圾清理所需资金在三峡电站交纳的税款依法返税款中解决;

  三是工业固体废物清理由业主负责,无业主的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政府负责;

  四是处置方案务必按照有关清理技术规范编写;

  五是实行任务和资金包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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